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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姻,感情契約
隨著小三的出現婚姻生活在現實生活中已經糟了不同程度傷害。但是有的在一定程度上并沒有違背法律法規,例如家庭暴力,在某種程度上已經遭到了道德的譴責,但是由于沒有充分的法律的證據,人們只能人氣吞聲。那么是不是意味著人們的婚姻合法權利的喪失呢?其實不然,我們現在有專門的昆明私家偵探公司能夠為你解決您的疑問,并且捍衛你的婚姻。云南清友調查公司可以為你提供專業的婚姻調查服務。
那些對婚姻仍然抱有“執子之手,與子偕老”的想象的人們,看到最近公布的《婚姻法司法解釋三(征求意見稿)》里這些眾多與背叛、分手有關的冰冷條款,恐怕多少會有些幻滅(昨日《新快報》)。雖說法律的出現是社會進步的象征,但不能不面對的現實是,任何事情如果需要動用法律來管治裁決,通常也就意味著契約的瓦解和沖突的出現。婚姻也一樣,《婚姻法》的出現,其實是現代社會婚姻破裂的數量不斷增長、婚姻關系中矛盾大量激生的產物。這么一想,還真讓人傷感,婚姻到底還是從兩個人的感情契約變成了一紙經濟合同。
記得老早就有政治經濟學理論聲稱,家庭是最小的經濟單位。如果婚姻和家庭真的能像一個公司那樣運作,似乎倒也簡單了。但事實上,兩個人結合建立家庭,由此生發出的種種關系比合伙開公司似乎更復雜些。這從最高法院在《婚姻法》修訂之后又推出了三個解釋就能看出。
正是這第三個解釋,最近在法理專家和普通百姓之間引發了種種激辯。根據媒體的報道,引起關注和討論最多的集中在關于“小三”權利和婚姻財產歸屬的問題。